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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致多产权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原因

来源: 时间:2024-08-06 14:10:42 浏览次数:

导致多产权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原因

     (一)管理责任不清,工作存在失控漏管

  新修订的《消防法》虽然明确规定“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管理或使用的,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,并确定责任人对公共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”,但是很多的多产权建筑的产权人对消防法律法规还非常薄弱,不知道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。个别多产权建筑虽有业主委员会,但也形同虚设,没有建立一个共同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,也没有签订一个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,致使建筑的管理混乱,甚至连日常的清洁卫生都存在矛盾,那些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多产权建筑的消防管理情况更加糟糕;有些多产权建筑的产权人之间是签订了管理协议,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由各产权人轮流管理,但是,实际工作中很难办得到。

  (二)整体意识不强,随意更改局部设计

  多产权建筑在建设初期,防火设计立足整幢建筑考虑,但投入使用后,由于产权分散,通过不断转售、转租,擅自分隔、拆除和装修改造,致使原有消防设计面目全非,使部分经营区域防火分区面积过大、疏散走道过长、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火灾隐患大量出现。有的物业管理公司频繁更换。有的多产权建筑投入使用几年,物业管理公司换了十几家,物业管理公司的频繁更换给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形成“真空”。还有物业公司缺乏相应的消防技术人员,不懂消防设施的组成、工作原理、工作状态,在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时仅起到对消防设施的看管作用,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。

  (三)片面重视利益,缺乏法律法规约束

  许多设计、施工单位重利益轻安全。在多产权建筑的内装修中,设计和施工单位不重视整体情况,一味遵照甲方和使用要求想当然地设计和施工;或者明知存在问题,心存侥幸,蒙混过关。另一方面,业主委员会本身不是一个实体,只有一些公约进行约束,出现消防管理问题后,没有人愿意负责,导致消防部门连个负责人也找不到。再加上业主委员会本身不是一个实体,只有一些公约进行约束,出现消防管理问题后,没有人愿意负责,导致消防部门连个负责人也找不到;虽然现在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已经出台,但是在实际贯彻落实中还很不到位,遇到问题,物业管理公司或是推委,或是根本无法解决。

  (四)权责划分不明,消防设施维保困难

  对于那些建筑的产权人之间没有组织管理和协议约束的,消防方面出现问题后,一般很少有人出面牵头解决,维护资金更是没有人愿意掏了;有些多产权建筑产权人虽知道消防上存在很多不足,消防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也积配合,但无奈自身历史负担较重,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的钱进行改造;有些建筑也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,但由于物业公司是自负盈亏的服务企业,要考虑运行成本,再加上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现象也比较多,因此为了降低成本,消防控制室无值班员,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后无人管理或者干脆局部或全部关掉消防设施,致使整个消防系统部分或者全部丧失作用;还有些多产权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,将消防管理以及设施维护转包给维保公司,维保公司因当初投标过程中没有合理测算,低价取得承包合同,在建筑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较大消防维修保养,就会出现合同佣金根本不够的现象。对于那些设备老化故将率较高的建筑,解决的办法就是全部更换,这种大的投入更是很难解决资金问题。